加拿大联邦空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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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新规:公司和外国人等持有房产需要申报“空置税”
每年的4月30日以前,你除了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可能还需要申报一个新的税种:Underused Housing Tax,这个就是联邦的房屋空置税。
注意:因为是第一年,所以2022空置税(UHT)申报的截止日2023年10月31日!
再次强调:即使没有空置,也可能需要申报,申报空置税,并不意味着要缴空置税,但如不按时申报,将会被重罚。
个人罚款$5,000
公司罚款$10,000
- 需要申报的房屋是民用住宅(residential property), 包括独立屋,半独立屋,联排,公寓单元,小于3个单元的公寓(triplex)
- 需要申报UHT的房屋持有者:没有永居和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个人,加拿大人控股的私有公司(CCPC)和其他私有公司, 个人信托(personal trust),合伙人制(partnership)
- 不需要申报UHT的房屋持有者:个人直接持有加拿大房产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上市公司,注册的慈善机构等
- 只要申报年度12月31日持有该房屋就需要申报,每个房屋需要单独填写一个申报表格,联名持有房屋者(co-owner)每个人都需要单独申报
- 申报年份从2022年开始,截止日期是下一年的4月30日
- 申报者的个人需要SIN或是ITN;公司需要BN和UHT (RU)program account identifier code,2023年2月6日可以开始在CRA网站注册RU program account
- 晚报UHT的处罚是:个人 – $5,000; 其他 – $10,000
- UHT税款的额度:房屋市场价值的1%
- UHT缴纳截止日期:下一年4月30日
- 不需要申报UHT的肯定不需要交纳UHT。需要申报UHT,但是符合某些条件的也可以免交UHT,这取决于房主的类型,房屋是否可以使用,房屋的地址和用途,以及房屋的居住者
- 特定的加拿大公司:没有加拿大永居和公民身份的人或是外国公司持有该加拿大公司的股份少于10%,该公司就是特定的加拿大公司
- 特定的加拿大合伙人制:在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该合伙人制的每一个合伙人都必须是有加拿大永居和公民身份的人或是特定的加拿大公司
- 特定的加拿大信托:在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该信托的每一个受益人都必须是有加拿大永居和公民身份的人或是特定的加拿大公司
- 该年度才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新房主
- 该年度过世的房主
- 新建的房屋
- 全年或者某些季节不适合居住的房屋
- 因为灾难,危险或是装修而导致某些时间不能居住的房屋
- 坐落在合格区域(CRA网站可以查到)的度假屋,你或是你的配偶/同居伴侣在申报年度至少使用了28天
- 该房屋是你或是你的配偶/同居伴侣,或者上学的孩子的主要居住地
- 在申报年度中至少180天符合“合格居住期”的要求。“合格居住期”是指以下四种人之一在你的房屋中连续居住至少一个月a. 某个跟你签订有书面合约的非关联人b. 某个跟你签订有书面合约,而且按照市场价付给你租金的关联人c. 你或是你的配偶/同居伴侣,你们持有工作签证d. 你的配偶/同居伴侣,父母或是孩子,你们是加拿大永居或是公民
那么如何申报呢?
1. 联系你的会计师申报。
2. 去CRA 网站:
https://www.canada.ca/en/services/taxes/excise-taxes-duties-and-levies/underused-housing-tax.html#1